鄂网协〔 2018〕 11 号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进一步做好省委、省政府和团中央关于创新创业的一系列工作决策和部署,深入推进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和湖北“青创工程”,引导、支持、带动更多青年以创新创业的实际行动建功新时代、展现新作为,团省委、省委农工部、省发改委、 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、省人社厅、省农业厅、省商务厅、省政府国资委、省扶贫办决定,共同举办 2018 年“创青春”湖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。现就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活动主题:
青春建功新时代 创业展现新作为
二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 团省委、省委农工部、省发改委、省经信委、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、省人社厅、省农业厅、省商务厅、省政府国资委、省扶贫办
协办单位:湖北省网商协会
承办单位: 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、省青年企业家协会、团宜昌市委、团十堰市委、团潜江市委、省企业团工委
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(简称“组委会”)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,大赛组委会设在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(简称“省青创中心”),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,负责参赛项目评审工作,委员由大赛组委会邀请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、知名创业企业家、金融及投资行业专业人士、相关专业专家学者,知名媒体人士、专业创业培训导师等担任。
三、赛制安排
为塑造“创青春”品牌,根据参赛项目所属行业类别,结合我省实际,本次大赛共分六个组别,分别为:商工组、现代农业组、农村电子商务组、互联网组、国企青年组和大学生组。
根据组委会统一安排,全省各地市州“农村电子商务组”参赛报名由湖北省网商协会牵头组织。
农村电子商务组:符合国家和我省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方向,以运用互联网经营涉农产品及涉农服务项目为主,如农产品销售和配送、农技服务、乡村旅游、农村物流服务等, 特别提醒的是: 对精准脱贫相关项目给予重点倾斜。
四、 参赛对象
(一)参赛者报名条件
1.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作为划分年龄的界限,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( 1983 年后),在鄂创业的中国公民均可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赛项目。
2.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,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40 周岁。
3.参赛项目须为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 5 年(含)以内的企业创业项目(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为界)。
4.重点鼓励我省各高校毕业 2-10 年以内的大学毕业生、各创业园区及孵化基地的创业青年、留学归国创业青年、台港澳在鄂创业青年等参加。其中,涉农产业项目重点鼓励大学生村官、返乡创业大中专学生和新型职业农民参加。
(二)参赛项目要求
1.参赛项目内容应为本人原创,提交的相关资料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,且不含任何非法内容。
2.参赛选手的创业组织注册经营地在本省范围内,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。社会信誉良好,无不良记录。
3.参赛项目应是具有现实可行性、能够解决生产实际问题,具有独特产品、技术或商业模式,有预期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,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转型所倡导行业的青年创新创业项目。
五、 时间安排: 大赛共分三个阶段( 4 月至 10 月)
第一阶段:初赛阶段( 4 至 5 月中旬)
各地各单位牵头组织本地创新创业相关项目积极报名参赛,由各地市州电商协会或网商协会协助当地商务局进行初审,并推荐优秀项目上报到湖北省网商协会。省网商协会评审后上报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。
第二阶段:评审阶段( 5 月中旬至 6 月)
大赛评审组委会根据报名参赛项目进行评审,按照组别分别确定晋级决赛项目。
第三阶段:决赛阶段( 5 月中旬至 10 月)
大赛组委会在省级评审推选的创业项目基础上,组织各组别进行决赛。拟定自 5 月 18 日至 20 日,在 2018 第四届武汉国际电子商务暨“互联网+”产业博览会上举行农村电子商务组决赛;根据评选结果,并择优推荐参加“创青春”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。
六、 奖励措施
大赛分别对金银铜奖给予相应等次资金奖励和相关优惠政策扶持。
七、 工作要求
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赛事工作,安排专人对接相关工作。本次活动由于时间紧,也是宣传推广各地创新创业的最佳契机,务必引起高度重视。
请于 5 月 12 日中午 18点前,将报名参赛项目上报到湖北省网商协会。联系电话: 柯文娟 13871263416
湖北省网商协会
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